目前,我市即將進入雷電高發季節,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為防止和減少雷擊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安全生產,現就加強防雷安全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雷電安全防范工作。在當前疫情防控關鍵期,各有關單位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高度重視雷電安全防范工作,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雷災應急預案,加強防雷裝置日常維護,委托具備相應等級資質的防雷檢測機構開展定期檢測,保證防雷裝置有效可用。尤其是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和貯存場所,其防雷裝置依法應當每半年至少檢測一次;機關事業單位、車站、醫院、學校、金融證券、住宅小區等其他重要單位的防雷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疫情防控期間,根據實際妥善安排好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工作,切實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依法開展防雷檢測工作。防雷檢測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防雷檢測資質,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開展檢測活動。須使用全省統一的檢測報告格式,對檢測結果負責。嚴禁偽造、出租、掛靠檢測資質,嚴禁無資質、超資質檢測,嚴禁轉包、違法分包檢測項目等。
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申報年度檢測,并積極配合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做好檢測工作。對檢測不合格的防雷裝置應及時整改。
3.嚴格落實防雷檢測信息采集制度。根據2019年阜陽市氣象工作會議紀要精神,各防雷檢測機構在本市開展防雷檢測業務時,應當到所轄地氣象主管機構進行單位信息和檢測信息登記,阜陽市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以下簡稱災防中心)受理阜陽市轄區、合阜產業園區及各開發區的信息登記申請。各縣(市)氣象局受理本區域內的登記申請,及時把檢測信息上報到災防中心。災防中心負責對檢測報告進行審查和驗證。
4.嚴格落實組織管理。市氣象局負責全市防雷減災工作的組織管理,依法對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和防雷檢測資質機構進行監管。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本行業領域的防雷監管職責。阜陽市城鄉建設局、房屋管理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負責對檢測報告是否經過災防中心審核進行把關。
5.嚴格落實服務責任。阜陽市氣象臺和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及時更新電話“96121”和“阜陽市氣象局”微信公眾號等服務內容。災防中心負責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檢測技術服務。阜陽市氣象局政策法規科負責法律法規咨詢和受理投訴等。
行業管理:阜陽市氣象局政策法規科 0558-2577106
技術服務:災防中心 0558—2266550。
阜陽市防雷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阜陽市氣象局 代章)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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